医保慢性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
8.1 政策背景
2020年2月2日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的“二、大力创新服务方式,实现“不见面办””,“积极支持“长处方”,实现“便民办””。
2020年2月28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为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减少人群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置互联网医院或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与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签订补充协议后,其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复诊服务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鼓励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购药服务。落实“长处方”的医保报销政策。积极推进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参保人员凭定点医疗机构在线开具的处方,可以在本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
2月24日,武汉首批3家三甲医院(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和武汉市中心医院)的互联网诊疗纳入武汉市医保。这意味着市民在家中,就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线上诊疗,医保支付,药品通过线下配送到家。
8.2 主要功能介绍
8.2.1 身份认证
使用医保慢性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时需要先进行注册,注册通过后方可使用平台。平台提供按三类用户角色,参保人、医保经办、医生,不同角色身份认证方式不同。
角色为参保人时平台提供按照社保卡和手机号绑定认证,后台通过与市级统筹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对接,对社保卡和手机号进行有效性验证;平台同时提供医保电子凭证认证,后台通过与市级统筹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对接对有效性进行验证。
角色为医保经办和医生的用户由医保局统一分配用户账号和初始密码。
8.2.2 预约挂号
参保患者通过平台可以选择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近时间端号源,预约线下门诊号源并完成后续的线上院内就诊流程;可在线进行常见病或慢病的复诊。
8.2.3 互联网门诊
平台可设置固定排班的互联网医院门诊医生,为统筹区内城乡居民提供7*24小时的在线咨询服务。除了在线排班的医生之外,其余医生在空余的碎片时间里均可登陆互联网医院平台开展线上门诊,上线时需预估空余时间段内可接诊的患者人数,看完候诊患者后方可下线,同样,看完候诊患者若仍有空余时间在线,也可继续追加自身的接诊人数。
医生接通患者后,可通过在线视频、语音、图文的形式,为患者提供线上门诊诊疗服务,并在患者授权的情况下可调阅其健康档案信息,根据患者的情况,医生可开据相应的检查检验单(医生在院内时,可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调用院内his系统开医嘱,在院外可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开医嘱),医技科室根据医生所开具的检查项目进行预约,线上付费成功后可到线下直接进行检查、检验项目,未付费成功的支持线下付费后进行检查、检验;同时将预约结果反馈给患者。
8.2.4 慢性/常见病在线复诊
患者可向医生发起在线复诊申请,申请时需填写就诊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病情描述等。复诊挂号费支付后,可用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形式与医生交流,也可直接将院内的各类检查结果发送给医生。医生接诊后,可在线查看患者就诊历史、随访记录、体征数据等,帮助医生了解患者疾病史。
8.2.5 处方流转服务
慢性病、常见病首诊患者需到定点医院就诊,平台对病情稳定的、非首诊的、非急诊的慢性患者进行科学化规范管理,将慢性病患者的续方配药从线下引导到线上,打通从慢病患者的在线诊断到在线医嘱、在线处方、药品远程配送等全流程,同时支持慢病续方功能。
患者进入平台后可在我的处方中查看个人历史的处方记录,选择待续方的处方记录一键续方,自动推送续方申请至就诊医生处,等待就诊医生审核。
续方申请医生审核通过、药师审核通过后,患者在手机端自主选择药店(可配置)进行药品配送和药店自取。根据患者购药流程的选择,流转到相应药店,实现患者就近自取或配送上门的服务。患者选择配送上门服务的,支持在线自费功能。
8.2.6 移动结算支付
医保慢性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调用医保统一支付接口,完成互联网医院门诊慢性病在线支付业务,包括挂号费、诊疗费、药费等的在线支付,平台依据医保慢性病待遇支付政策,自动计算出个人支付部分、统筹支付部分,支付方式支持微信、支付宝、网银手机支付等方式。
8.2.7 平台对账
医保慢性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提供与慢性病定点医院进行对账,包括服务平台医疗费用明细信息及平台结算类汇总和结算明细信息等,对账区间可以按按天、按月、按病种等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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