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要求,顺应新兴信息技术发展趋势,规范和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融合共享、开放应用,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初,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十三五”全国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部署通过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业态,建设国家级及区域级健康医疗大数据,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为打造健康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方案
依据国家卫计委已经发布的卫生信息数据元标准、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集标准、共享文档规范,面向居民和患者,面向医疗卫生机构及服务人员,面向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需求,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基本框架,夯实健康大数据应用基础,采用大数据分析挖掘技术,开发健康医疗大数据在卫生行业监管与治理服务、临床科研、疾病监测、患者服务、医保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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